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教師」2名。
二、專長:會計相關領域。
三、資格條件:
-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會計領域商學博士學位。
- 具有一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依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公布實施(104年1月14日),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依據教育部公告之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請參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審查原則」第三條)。https://person.nutc.edu.tw/var/file/33/1033/img/29/161021936.pdf 。
- 應具備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須收錄於SCI、SSCI、SCIE)至少需2篇(件)。
- 應聘教師具備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四、檢備資料:
- 填寫「專任教師」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
- 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及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印本(持國外學歷者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館處完成檢核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 請附上實務工作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投保紀錄及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通過相關證照或執照考試證明文件、五年內從事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案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請於履歷表註明計畫编號與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 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影印本(無者可免附)。
- 博士論文、近年相關著作。
- 推薦信2封。
- 其他相關資料。
五、經聘任者,須支援(除上課外)協助辦理系上行政工作與學生實習等相關事務至少2年。
六、聘任日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08月01日)起聘。
七、收件日期及方式:
- 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2月6日(郵戳為憑)。
-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4336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收(信封外面請註明:應徵會計資訊系專任教師)。
- 連絡電話 04-22196133,e-mail:acct@nutc.edu.tw。
八、注意事項:
應徵資料概不退還,初審時書面資料經審查通過者始得進入複審,初審未獲通過者,將不予通知及退件。
九、檢附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履歷表請依網頁公告格式填寫,並傳送至acct@nu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