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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委員會

一、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7人及候補委員2人,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其餘委員由系務會議就本系符合資格條件之專任教授、副教授中推選產生。

二、系課程委員會:委員9至11位委員組成,系主任為當然委員,並推選專任教師6人為委員及候補委員2人。

三、系務發展委員會:委員7位委員組成,系主任為當然委員,並推選專任教師6人為委員,各職級至少1人及候補委員2人。